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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1章 自食其果

    左撇子,在古代又称之“左利手”,西方视之为不祥,中国虽然也觉得右手才是“正手”,但对左利手也没有过分歧视。

    现如今,黑夫是左利手这一事实,使得湖阳亭长、商贾鲍等人的供词不攻自破。



    主审官喜当然没有轻易相信,他还特地让黑夫上前,在一块木牍上写下自己的名。



    说来你可能不信,一直以来被说成”愚民“的秦国,却是战国七雄里识字率最高的国度。虽然商君把诗、书之类的东西都烧了个干净,却设置了“学室”培训专门的法律从业者,这相当于是高等教育。



    此外,乡里小吏也被要求识字,若是亭长、里民不识字、数,如何为国家统计户口,编排徭役?在此基础上,又有“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”,商鞅曾说:“吏民知法令者,皆问法官。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。”要求官吏必须向民众普法。眼前的喜,年轻时就是做这工作的,每日接待前来上访问法的人。百姓问完以后,法官还得把所问之事写在木板上,剖成两半,一半存档为《法律答问》,一半让百姓作为凭证带回去。这样一传十十传百,不但律法深入人心,一些聪明点的人,也有了渠道认字。



    黑夫认识的篆字不算多,会写的只有几百,他左手持笔跪坐在地上,一笔一划、方方正正地在木板上写下“黑夫无罪”四个秦小篆。此事便不再存疑,如果他是右利手,这字早就歪斜到不知何处去了。



    刚才还信口雌黄的商贾鲍一下就垮掉了,他面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,好似一滩烂泥。



    之后,在喜尖锐反复的诘问下,商贾鲍连连稽首,承认了和湖阳亭长串供做伪证的事实。



    在他这里打开缺口后,喜又连续攻陷了那三名亭卒,他们都招供,说自己只是受亭长、求盗所逼,才说谎的。



    最后,求盗买也供认不讳,只剩下湖阳亭长一个人张口结舌,说不出话来。



    他万万没想到,自己竟然会输在左手、右手这简单的区别上。



    这时候再翻供,已经晚了。



    至此,这两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,喜在和属吏们略一合计后,便开始当堂“读鞫(jū)”,也就是宣读判决书。



    这一下,黑夫再次见识到了秦律的缜密,几乎每一种罪名,都有对应的刑罚。



    首先被定罪的,是三名盗贼。



    虬髯盗贼潘,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“亡人罪”,以及多次抢劫杀人的“盗杀人罪”,单凭后者,他就是板上钉钉的死刑。二罪并罚,潘将被处以磔(zhé)刑,等送回籍贯所在的竟陵县确认所有罪行后,再当众处死,分裂尸体后砍头,悬首张尸示众……光想一想那场景,黑夫就头皮发麻。



    其余两名楚盗则运气较好,他们刚好不满足五人及以上为盗的“群盗罪”,又因为不是秦人,官府无法确定他们之前的身份、罪行,二人也说自己从未杀过人。所以按照普通的“他邦亡人”和“盗罪”论处,黥为城旦。可以想见,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,又多了两个刑徒,而且赎买为庶民的机会不大。



    这之后,就轮到给湖阳亭众人论罪了。



    “湖阳亭长贞,身为官府斗食之吏,本该持二尺木牍,向治下百姓宣扬律令,却知法犯法,欲夺盗骗赏,并诬告士伍黑夫伤人。三罪并处,当髡、黥,戍边!但念其有爵,削除三级爵位抵罪,改为髡、赎黥,服鬼薪之刑。”



    湖阳亭长贞跪在地上,呆呆地听着自己的判决书。



    他刚成年就继承父亲的爵位,成了一个受人尊敬的“簪袅”,可依旧心心念念,想要再升一级,到达第4级“不更”,那样的话,就可以永远免除每年一个月的更卒之役……



    所以前些日子,他在湖阳亭大肆训练亭卒,外出缉拿盗贼,却总是没有成果。直到那天,听闻商贾鲍来报案后,他大喜过望,不想却被两个小士伍捷足先登,让他很不甘心。



    也是贞急功近利,一时糊涂,听了求盗的怂恿,便打算夺功骗赏。不想却给自己挖了个大坑,卷入了官司,审案的还是铁面无私的喜。



    事发后,家里也悄悄替他打点张罗,但在秦国,至少在明面上,无人敢公然收受贿赂徇私枉法,秦律黑白分明地写着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,无数位从小受律法熏陶的秦吏也盯着呢!但最后,还是被他们觅到了一丝缝隙:买通送饭小吏,传递信息,对商贾鲍威逼利诱,让他配合着翻供作伪。只要矢口否认自己有夺功骗赏的行为,再坐实黑夫有殴打官吏之罪,这场审判就能赢!



    但谁曾想,还不等喜细细严查,他们这群人编造的谎言,就在黑夫巧妙的诘问中败下阵来。



    一向自傲的贞,居然在一个低贱士伍黔首手里翻了船!



    如今,喜宣读的每一个字,听在贞耳朵里,都像是末日丧钟!髡,就是剃光头发,黥是面上刺字,赎黥则是可以用钱赎买此罪。鬼薪,则是进山打柴,也是一种苦役……



    对于才二十多岁,人生本来一片坦途的亭长贞而言,这是无法接受的结果!



    “我不服!”



    刚听完宣判,贞就脸红脖子粗地嚷嚷起来。



    “我不服,我要乞鞫!”



    乞鞫,是秦国特有的复审制度,当事人不服判决,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请求复审,县里便会将此案通报郡丞,若对郡丞的审判依然不服,可以继续乞鞫,上达咸阳廷尉,由最高法院进行终审,期限为三个月。这样一来,郡县一时疏忽判的冤假错案,便有机会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。最出名的,便是秦王政元年时,有个叫讲的乐人被诬陷偷牛,他不服之下连连乞鞫,最后发现果然是冤案,那些大意的县级法官统统受到了处罚。“你确定要乞鞫?”喜问道。



    贞硬着脖子道:“不错!”



    喜合上笔迹未干的竹简,居高临下看着贞。



    “你觉得,本官的判决有误?”



    “你觉得,自己还是被冤枉的?”



    “你觉得,郡丞、廷尉会对你法外开恩?”



    喜一连串的追问,如同惊雷在贞的耳边炸开,他嘴唇惨白,喃喃道:“不敢,只是,只是这刑罚,太重了……”



    “嫌罚得重?”



    喜叹了口气道:“若非你有上造以上爵位,可以稍微抵罪,罚得还更重!而且你可知道,倘若乞鞫失败,按照秦律,你将被罪加一等!届时刑罚更重,或许就是劓刑、斩趾了!”



    贞这才心如死灰,他知道自己犯罪事实确凿,证词漏洞百出,还被当堂拆穿,记录在爰书里。即便他家手眼通天,告到郡里、告到咸阳,也没有翻案的可能,便稽首道:“我认罪,不敢再提乞鞫……”



    湖阳亭长认罪后,剩下的人就好办了。



    作为主犯之一的求盗买,以“诬告反坐罪”加“骗赏罪”,髡往戍边。依然要剃光头,因为此人只是一个公士,没办法抵罪,所以发配戍边,可能要许久之后才能返回故里,比湖阳亭长还惨。



    亭卒三名,因为是从犯,髡为城旦三年,好歹不用离开故里,等头发完全长出来,差不多就自由了。三人连忙顿首感激,觉得这已经是天大的宽容了。



    商贾鲍也差不多,他以“诬告反坐”和“诈伪罪”同时论处,被判髡为城旦五年,这商贾被带下去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说早知如此,就不该帮亭长等人作伪证的。



    总之,读完宣判书后,堂下众人,认罪的认罪,惊骇的惊骇。



    黑夫则看着这群人的狼狈相,感到无比的舒爽。



    他现在觉得,“诬告反坐”这个罪名当真不错,谁诬告你被坐实,就要承担与诬告罪名相同的处罚。比如别人诬告你杀人,却没有证据,最终导致败诉,那就等着被砍头吧,所以在秦国,虽然告奸有赏,但在告状之前可是要掂量再三的。



    有了这条律令,黑夫仿佛穿上了一件反伤甲,在胜诉之后,一切罪责都反弹到诬告者头上,于是那六人,虽然处罚不尽相同,但都要遭受剃头、徒刑。



    什么叫自食其果?什么叫作茧自缚?什么叫害人者,终将害己?



    这就是!但这畅快感,很快就被严酷的现实冲淡了。



    黑夫在拦路告状时的确没想到,这些人会被判这么重,喜的冷面无情,让他再一次见识到了秦律的严苛。



    “这就是踩红线的下场啊,不管之前多少年兢兢业业,小心翼翼,一时不慎违反法律,这一生就全毁了。”秦律规定,不得任命犯过罪的人当官,那湖阳亭长虽然靠着爵位免了一点刑罚,但此生基本跟官场无缘了。



    黑夫唏嘘之时,喜又唤他和季婴上前,二人连忙出列。



    喜合上宣判书,从令吏手中拿过另一封简牍,淡淡地说道:“本官做完处罚,该说赏功了。”



    一听此言,黑夫便和季婴对视了一下,他们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喜悦!打了这么多天的官司,终于等到这一刻了!



    PS:“上造以上为鬼薪,公士以下刑为城旦。”--《秦律杂抄》上造以上爵位,的确可以免除部分刑罚。



    本章的判决,主要参考岳麓秦简“尸等捕盗求购案”和“癸、琐相移谋购案”。



    另外仔细研究了下,秦依然是以右为尊……所以湖阳亭长的那个叔叔,应是县左尉,前文已改。

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