刀指万丈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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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元二年,深冬, 大雪。
站
鹅毛大雪,不紧不慢地下个不停。
这里就是长安城了。
城北刮来了一阵风。
北风吹起了地上几片枯黄的树叶。
那些枯叶已经很薄了,只留有几条暗淡的纹路, 被寒风轻轻拂过,便碎成了粉末,悄声无息地消散
雪还
城东的墙角下, 可以依稀看到几具埋
只可惜, 他们生前穷苦, 死后也丝毫不得安宁。
远处的高门大户里面传来推杯换盏的声音, 伴随着人声沸鼎的热闹。
朱门酒肉臭,路边冻死骨。
长安是国都,这些有碍观瞻的尸骸自然不能见人,于是都被草草地堆
不过是几个无处下葬的穷酸鬼,有一捧白雪作为归宿,应该也算好命了吧。
雪花慢慢掉了下来,一点一点,一片一片,安静而厚重。
街上偶尔走过几个行色匆匆的路人,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被冻僵的麻木,身后传来的是酒足饭饱后的欢声笑语。
一月的长安城,冷得叫人心里
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,不远处的街道口传来了一阵轻微的铃声。
轻轻的,节奏不快。
那铃铛大抵是挂
这是一家真正的香车宝马。
价值百金。
即使是
那是沉香木的味道。
这辆马车极其奢华,整个车厢由沉香木打造,雕细琢,车壁上面刻着栩栩如生的画面,一共雕了七七四十九个舞姬,每一个都眉目如画,翩翩起舞,这四十九个美人做出了不同的舞姿,却全部赏心悦目,如同一整幅美人起舞图,活灵活现地印
街铺后面的商人停下了手中的活计,探出了头,鸦雀无声地看着渐渐驶来的马车。
拉着车的四匹骏马高大健硕,四肢极长,通体漆黑,除了四只雪白的蹄子,再无一根杂毛。若有懂行的人一看,便知道这些是驰骋沙场的战马,此时却用来拉车。
马车外面走着十六个全身铠甲的侍卫,每一个都高大挺拔,此时面容肃穆,手握,踏着雪地时却没有丝毫声音。如果不是留下了脚印,那么很难知道这片雪地曾经有人走过。
唐朝不缺娇生惯养的贵族,世族更是崇尚奢靡,只要是稍有头脸的人物,每一个都是穿着绫罗绸缎,决不肯落伍。
这辆马车上面并未刻着哪一个世族的家徽,只是
如果是十几年前,这架马车上的一个“秦”字势必人人皆知,可是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当年权倾朝野的李恭之一支,如今也只剩下了镶金嵌玉的一个空壳和人丁稀薄的下场。
不过好歹还是有一个独苗。
马车走了一会儿,
众人不敢喧哗,只是看着车厢左边的帷裳被一只手掀了开来。
那只手很白,手指很长、很细,可以看出来里面是一个女子。可是相较于深闺中足不出户的姑娘家,这只手便多了几分节骨分明的修长,伸出来的时候很稳,没有一丝颤抖,似乎呼啸的寒风对她毫无一点影响。
然后众人便看见了她的脸。
当帷裳之后的那一张脸被露了出来的时候,他们最先看到的是一双眼睛。
车厢里光线不定,忽明忽暗,阴影覆
可是她却有那样的一双眼珠。
她的眼仁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漆黑,又圆又大,像是孩子一般,却又多着孩子没有的沉静。当她微微扫过一人的时候,本该因为那一双眼睛而看起来姿态婉约,却因为那一双眼珠子而有着一股难以言说的风流。这样的一双眼珠子装
有了这样一双引人注目的眼睛,其余五官是否美丑都微不足道起来。
但是马车里面的那个人偏偏又脸如白玉,秀美瘦削,长眉入鬓,唇瓣朱红,偶尔一个回眸,便好像是醉卧
那个人偏了偏头,轻飘飘地看了一眼马车外的光景。
这一眼漫不经心,仿佛她看到的不是人,而只是呆板的物件罢了。
她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城脚,有半晌没有挪开目光,后来伸出一根手指,点了点那些尸骨“将他们都埋了吧,立个墓碑。”
黄土为床,白雪为被,面朝苍天,也算是有一个交代了。
她的声音有一些沙哑,带着大病初愈的孱弱。
十六个侍卫中有两个点了点头,走了出来,抬腿迈到那些尸骨面前,微微低了低头,道了一声“得罪了”,便将他们身上的积雪拂了下来,买了一辆牛车,把那一具具瘦小的尸骸挪到了上面。
车厢里面的那个人最后再看了一眼,叹了一口气,便放下了帷裳。
“走吧。”
她的声音很轻,像是不愿意惊扰到什么似的。
车夫抖了抖手腕,那四匹战马又重新抬起了蹄子,向前方驶去。
马车
众人静静地看着马车的背影,有一段时间没有说话,最后还是有一个说书先生恍然大悟,拍了拍手,说到“那便是武平郡主。”
路人似乎对这个称号也有些印象,问到“武平郡主怎么与那武平将军的名称那么像”
说书先生抚了抚胡子“郡主虽是女儿身,却也是武平将军。”
路边有一个大汉嗤笑一声,指着马车离开的方向说道“不过是一个淫娃荡妇罢了,怎么配有将军的名称。”
那路人极感兴趣,追问道“兄台,这话怎么说”
大汉斜眼看了一眼路人“这件事都传遍了长安,你怎么还没听到过”
“到底是宗室密事,知道的人不多也属正常。”说书先生坐了下来,伸出手来,“一吊钱。”
路人掏了银子,递给说书先生,见他清了清嗓子,不急不慢地开了口“武平郡主姓李,全名李雁行,今年已经一十有八,享有郡主之名,食邑万户,乃是先帝养子之女”
李雁行,武平郡主,武平将军,一十有八,秦王之女。
如果硬要给之前的被附体者附加愿望,那么孟云开无欲无求,李稚蝉想要称王称帝,朱砂想要负心人后悔,梅疏想要重新站起来,那么李雁行的愿望便是保全唐朝百年平安。
李雁行出生
荒无人烟,大漠黄沙的西北。
她出生的那一刻,天空飞过一行大雁,于是她就被取名“雁行”。
这个名字是她的母亲取的。那个女人还没有来得及看她一眼,便彻底撒手人寰了。
李雁行是一个没娘的孩子。
可是没有一个人敢笑她。
不是因为她的父亲是秦王李恭之,徽宗的养子,也不是因为李恭之是唐朝赫赫有名的常胜将军,而是因为她敢下手。
曾经西北有一个太守,那个太守有一个儿子,嘲笑李雁行是一个没人要的小杂种。七岁的李雁行拿出大人赶马用的皮鞭,一鞭下去,直直抽
李恭之那一次对她用了家法,打断了她的一条腿。他本来对这个独女可有可无,想要一个儿子。毕竟他驰骋沙场了几十年,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独苗,却还是一个姑娘家。
打完李雁行之后,李恭之问她为什么要下那么狠的手。那时候面容稚嫩、五官秀气的李雁行一滴眼泪都没掉,看着父亲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到“我的祖父是当今圣上,父亲是亲封的秦王,他既然有胆量说我是野种,我就打死他。”
李恭之听到这一句话之后,第一次认真地看了一眼这个女儿。
李雁行长相随了她的父亲,唯有一双眼睛像极了她的母亲,温婉秀丽。只不过那时候的李雁行睁着眼睛,李恭之却看见了一只凶相毕露的狼崽子。
李恭之笑了。
等她的腿好全了之后,李雁行便第一次拿起了刀。那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把刀,很普通,很高,有她的一半,就是小卒上战场时的武器,平平无奇。
李恭之让她把一棵树
砍掉她的第二十颗树之后,李雁行便第一次上了战场。
那一年,她八岁。
她骑着高头大马,跟
那一刻起,李恭之知道,这个女儿是天生的将星。
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天使的等候,作者君已经高考完毕以及毕业游结束,接下来希望能给小天使更好的作品,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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