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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2章 自己女儿全天下最好

    小妹在秦有芳家时,几乎没得到过一次表扬,每天迎接她的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各种指责。

    这对于一个6岁孩子来说,那就是身心的巨大摧残。

    现在小妹每天都被各种花式夸赞,她才没那么谨小慎微了,慢慢有了活泼泼的儿童气质。

    “都是大姐姐教得好,我喜欢学这个,要是能配上舞蹈就更好了。”

    秦齐被小妹的软萌奶音苏爆了。

    对呀,这《三字经》也可以优雅地吟唱。

    小妹这斯文的萌娃,要是再配上优美的仪态和舞姿,那可真是不得了。

    幸好秦齐上辈子钻研中医,对古文化浸染已久。

    她很快就想出一套简单易学的动作,演示给小妹看。

    小妹边看边跟着比划,没一会的功夫就跳得像模像样,这样的学生真是太令人愉悦了。

    秦齐已经开始期待秦书回来的日子。

    三姐妹一起热热闹闹地学习,不知又会是一番什么景象。

    远方正坐在山里砂石堆上看星星的秦书,不知为何打了几个喷嚏。

    哎呀,她有种莫名的感觉,自己好像是被什么人惦记上了……

    学了快一个小时,王美兰就照顾着小妹先去睡觉。

    秦齐则继续攻克自己的中考科目,顺便思考周末以及下周该给吴弋安排学什么。

    王美兰哄小妹睡了之后,看秦齐还在挑灯夜读,一边欣慰一边心疼。

    “齐齐,你每天做这么多事,会不会把自己累坏了,你前一段还经常晕倒,我怕你这样下去会再次累坏呀。”

    秦齐粲然一笑,对着王美兰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妈,不会的。我做的都是我喜欢做的事,心情好自然不会累坏。

    只要每天营养跟得上、做好身体锻炼,人就会精力充沛!”

    王美兰笑着摸摸秦齐乌黑的头发,然后坐到旁边也拿起鞋底纳起来。

    “妈,我倒要说一下你,这鞋子集上我看也都有卖的,咱们以后就别辛苦自己做了。有那个时间,还是多陪小妹一起学习更有用。”

    王美兰脸一红,不好意思地垂下头。

    “闺女,我不是不想多陪,就是这买一双鞋子多贵!放心,我觉少、动作又快,一两个晚上就能做一双出来,不累。”

    秦齐看看自己脚上那双结实的浅红色系带布鞋。

    这要做一双可不像王美兰说得那么轻松啊。

    光做好鞋底就得费好多功夫。

    先把旧布料摆在案板上,接着一层层地抹上面粉做的浆糊,然后把它晾干、裁剪成鞋底形状,最后外面再裹上一层新布,拿锥子把几层鞋底都纳在一起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完,秦有良还会帮着干一项工作,就是把废橡胶也做成鞋底的样子,和布鞋底再纳到一起。

    这样的鞋底会很厚实,走起路来舒服很多,但这时候用锥子扎眼也是个磨人的力气活。

    更别说那穿鞋底的麻线,也要自己搓,简直是原始人的生活方式啊。

    这还没说鞋面的事呢!想想这些复杂的工艺,秦齐就为王美兰累得慌。

    其实九十年代以后,手工布鞋早已陆续退出历史舞台,大多数孩子穿得也都是舞蹈鞋、运动鞋了。王美兰和秦有良却还继续过着古典的生活,不是因为浪漫,而是家里一直入不敷出,只能想尽办法省钱。

    前世的秦齐心疼父母,总不敢抱怨,其实她穿着那手工布鞋,在学校里也是独一份,每次一伸出脚,就会莫名地自卑!重活一场,秦齐不会再为这些小事自卑挂怀,但她也绝对不想听之任之,让王美兰继续做下去。

    秦齐走过去拉起妈妈的手,“妈妈,你看你这手上的茧子都有多厚了!

    我知道你能干,但是咱不能把精力都放在重复劳动、一味勤快上,把自己累垮了。

    你看,纳完这一年的鞋,明年还得接着纳,除了速度可能会快一点,并没有什么提高。

    要是认一年的字,明年就是认识字的人了,明年的你和今年的你,就不一样。

    我不想妈妈做一辈子辛苦的家务,为我们三个辛苦忙活上一辈子。

    我想妈妈能越来越好,每天过得都跟前一天不一样!”

    王美兰眼圈里不知为何竟有泪珠滚动。

    “齐齐你说得很好,我以前怎么从来没像你这样想过呢!

    我总觉得这一天天的总是一个样,人这一辈子是什么命,是来吃苦的还是来享福的,那老天爷都给提前算好了。

    你看他都给我安排了多少磨难了,我这辈子就是吃苦的那一个!难道还真能像你说的一天一个样嘛?”

    秦齐知道王美兰是个最容易被别人影响的,但秦有良就不一样了,想让秦有良改变一点,那比登天还难。

    但王美兰是很容易被说动的,所以她愿意从王美兰这里下手。

    “妈妈,肯定可以的。这鞋以后咱不做了,我现在大了,一定会想办法赚钱的。

    而且妹妹们又回来了,我们也没那么多糟心事了,咱们肯定是有钱买到鞋子穿的!”

    王美兰听着大闺女一套一套的话,她竟也慢慢有被说服了的感觉。

    是谁说女儿不好的,自己这女儿就是全天下最好的。

    “行,妈妈把这双鞋底缝好,从明天起再也不做了,以后都给你们买漂亮鞋子穿。”

    第二日一早,秦有良和王美兰就去掰玉米了。

    这玉米在村里、镇里确实是不起眼的东西,但如果拿到市里那就是好东西,如果能拿到省里、拿到一线大城市,那卖出的又是天价。

    可惜,世代务农离不开自家一亩三分地的老农民,哪有把东西运到大城市的本事呢!

    秦有良是想都不敢想能把玉米卖到市里去。

    市里玉米的价格比在村里总得翻个三五倍了,这对于秦家来说就是很好的收入。

    秦有良一边掰一边疑惑,自己怎么就被大女儿三言两语给说动,一大早地来地里吭呲吭呲地掰起玉米呢!

    前一段就被她骂得狗血淋头,最后自己甚至不惜跟父母反目、与妹妹结仇,按着大女儿的意思把两个小女儿接回来了。

    自己怎么就那么听大女儿的话呢。

    真是奇了怪了。

    一边疑惑他又一边安慰自己。

    接回来女儿他心里是前所未有地痛快!这就是对的。

    至于卖玉米,索性就由着秦齐折腾一回,就算没卖出去,反正都是自家粮食,也不怕什么损失。

    刚刚本书收到第一次打赏,昨天还收到第一次评论,感谢大家的喜欢~~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