奶爸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我在蛮荒养狮子 > 第12章 陶器只有三成是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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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全场气氛变得这么凝重,石名的心都跟着七上八下起来。

按理说他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,这么点小场面,他应该稳如老狗,平静如水才对。
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
人的情绪是会传染的,他此时就受到了大家的传染,不由得跟着紧张了起来。

“咳,咳!”石名清了清嗓子。

“大家不用这么紧张,这才扒开了一点点而已,里面还有很多呢。”

巫这个小老头沉着一张脸,和平时的活泼搞怪完全相反。

石名凑到巫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,示意他安心。

又扒开了一些木炭灰之后,一只黄色陶碗,开始显现了出来。

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只陶碗上,直到全部露出了真容。

不知道是谁吼叫了一声!

“嗷。”

紧跟着出现了群体效应,吼叫声,不绝于耳。

和发了疯似的,围着火堆就开始跑跳吼叫,像极了跳大神。

石名弯腰捡起陶碗,检查一遍之后并没有裂痕,用手指头敲了敲,发出叮咚脆响,这才满意点了点头。

这时巫一脸笑意看着石名手中那只陶碗,完全和刚才紧张兮兮变了一个样。

“想要吗?”石名打趣着问。

“大王,我想要。”

“想要那就给你吧!”

把手中的陶碗一抛,就飞向了巫,此时巫还以为大王会递给他,却没想到陶碗被直接抛飞了过来。

“啊!”

巫怪叫一声,赶忙用双手接住,接住之后,他连忙用手拍着心口,一边拍一边嘀咕着。

“吓死我了,吓死我了。”

巫之所以紧张,是因为知道,陶器如果掉在地上磕到石头是会打碎。

以前部落也换到了几个陶器,结果打碎了几个,就只剩下了那两口陶锅。

缓过神之后,这才把陶碗左右翻转,仔仔细观看起来。

碳灰继续被扒开,完好无损的陶碗又出现了一只。

捡起陶碗随意看了一眼,就把陶碗递给石雷。

“看完之后把陶碗传下去,让部落里的人都看看。”

石雷接过陶碗回答道,“是,大王。”

每看到一件陶器出炉,众人都会跟着欢呼,特别是看到更大件的陶锅,欢呼声更大了。

最后经过清点,总共有三口陶锅,两个坛子,六只陶碗。

烧下去三十几个陶胚,成功了九个,成功率在三成左右,对此,石名很满意。

成功就好,至于成功率只有三成,那没事,只要多做点陶胚就好。

再说了,随着技艺熟练,石名相信成功率还会更高。

梅她们几个人盯着一个坛子看,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。

“这真的是我们捏造出来的陶胚吗?”

“没想到,经过大火这么一烧,就变成了陶器。”

“好神奇啊!”

石名走到她们旁边,脸上带着笑容。

“你们几个做的很好,还有就是以后捏造陶坯就交给梅负责,你们几个都要听她的话,知道了吗?”

其她几人点点头,回答道:“是,大王。”

“咯,咯,咯。”

梅高兴的笑个不停,胸前抖得一颤一颤,搞得石名差点都飙鼻血,没办法,她那本钱实在过于浑厚。

“过于波涛汹涌。”

如果此时被勾起的欲望有声,那将是震耳欲聋。

“吃葡萄不吐葡萄皮,不吃葡萄不吐葡萄皮,”

念了几遍之后,才压下了心中的邪火。

淡定,淡定。

现在有了陶器,最开心之人非石名莫属。

有了陶器之后就能提炼出粗盐。吃惯了精细白盐的他。

又怎么能吃那些杂质盐?有苦味不算还满嘴沙子。

当然了,石名这些苦这些原始人是体会不到的,因为他们已经吃习惯了杂质盐。

石名相信,等粗盐提炼出来之后,这些人一定会爱上粗盐。

欢呼声久久不能停,巫这个小老头,突然又热泪盈眶了起来。

巫知道,自从他们的大王降临到这里之后,部落每天都在变好,不仅每天吃上了大鱼大肉。

还制造出了跨时代的标枪,跨时代的草鞋。

就连那些大部落烧制陶器的不传之秘,大王也会, 现在更是烧制成功了。

现在部落有了陶器,让巫如何不感动到泪流满面。

石部落终于得到了上天的眷顾,让石名这个大王来拯救他们。

就单单是火种熄灭之后的那次危机,就可能会把这个小部落折腾到半死。

现在有了大王,一切都转危为安,还更上一层楼。

看巫这个样子,都忍不住给他取一个外号:“爱哭鬼。”

这不。

已经看到巫哭过好几次,都四十岁的人还和个小孩子似的一感动就知道哭。

但是换一个角度来思考,巫是一个心系子民,为了子民呕心沥血,辛辛苦苦付出的人。

虽说部落里很多都是几十岁之人,但是,在巫眼里他们就像长不大的孩子,无时无刻需要照顾。

可能就像我们一样不管多大,在父母眼里,依旧是个孩子呀。

感觉到肚子有点饿,随即想到今天的猎物还没有处理。

扫视了一圈,就看到那头鹿还在树荫下丢着。

这不,因为陶器开炉,所以耽误到现在都还没处理。

那堆鱼也一样,在小水坑里泡着,没刮鳞片,没除内脏。

“别哭了,该处理猎物了。”石名打断巫还有继续哭下去的节奏。

巫这才回神,擦了擦眼泪,又连忙挤出一丝笑容。

“是,大王说的是。”

巫立马转身走向人群,一边抬手,嘴里还跟着大喊。

“去去去,处理那头鹿,再过来几人,去刮鱼鳞。”

石名这下也不盯着梅看了,注意力已经被解剖鹿吸引,烤蓝莓里脊肉排,那是石名心心念念最喜欢吃的一道菜。

干饭人,干饭魂,干饭的人要用盆,什么事都不能耽误干饭。

对于吃这方面,石名是最喜欢最有兴趣的,当然了,女人除外。

石斧在鹿皮上划开一道口子,鲜红色的鹿肉就暴露在空气中,引来不少苍蝇。

鹿肉是好鹿肉,解剖过程就没有那么赏心悦目,因为石斧不给力。

这不是刀子,一块鹿肉需要反复切割,切口也是零零碎碎。

如果是刀子,不用几分钟就能完成分割。

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,有好的工具才能出效率。